为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生活,促进发展旅游业,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须为以下两种类型之一:
1、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旅游项目,加强策划和宣传,形成富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
2、有选择地集聚全市乃至全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风景风情旅游之中,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景区品位和效益的旅游景区。
二、申报条件
1、景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或者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展示系列,特色浓郁,吸引力强,文化品位高,游客参与率高,该旅游景区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2、经常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积极发展民俗风情旅游、农家乐休闲等旅游内容,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注重景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表演、展示、产品开发等,能尊重其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不歪曲滥用;
4、景区管理机构重视保护自然生态,维护文化生态,健全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5、景区文明程度高。
三、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当地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申报表。申报表可在杭州市文广新局网站下载;
2、申报单位须同时报送能充分反映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情况的相关材料;
3、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委)进行初审,确定申报推荐单位;
4、杭州市文广新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组织评审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估;
5、杭州市文广新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对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申请报告。由各区、县(市)文广新局提出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的申请报告;
2、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要求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必须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才可申请上报;
3、其他有助于说明该景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各3份(应作为附件与申报书一起装订)。
(二)电子材料
1、录像资料(DVD格式)10分钟内,要将该景区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2、图片资料不少于10幅,要求提供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10张(附文字说明、摄影者);
3、7月1日前,通过各区、县(市)非遗保护中心邮箱提交申报书、录像和照片等申报电子材料。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申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和探索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从而进一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2、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各区、县(市)要认真做好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单位予以积极扶持和引导;
4、请于7月15日前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到市文广新局。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六、工作联系
市文广新局联系人:余敏,85257892,潘昌初,858025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旅游委员会联系人:陆彦莹,87925065。
附件:1.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申报表
2.第一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汇总表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杭州 市 旅 游 委 员 会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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